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utopiarworld向瑞安市政府问:在瑞安市南滨街道沙直线与郑楼大桥交汇处的自然河道私自围河养

2021-11-12 02:39栏目:温州民生

utopiarworld瑞安市政府问:

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自称林垟渔场的周乃敏、金惠伟等人宣称他们承包了瑞安市南滨街道沙直线与郑楼大桥交汇处的自然河道养鱼,该承包行为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是否违反“设置拦河渔具”的规定?

 

其二,捕鱼者并不知晓承包情况,且在未造成任何损失的情况下,村民向捕鱼者索要罚款500元是否涉嫌违法?

 

瑞安市推进的“五水共治”工作有效改善了河道水环境,而私自围河养鱼等行为不仅破坏河道水环境,某些地方村民还长期霸占集体或国家资源为个人牟利,使国家遭受损失。

瑞安市南滨街道办事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南滨街道沙直线与郑楼大桥交汇处的自然河道私自围河养鱼是否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村民向捕鱼者索要罚款是否涉嫌勒索”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南滨街道办事处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林垟各村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将林垟河道总体承包给林垟渔场用于淡水养殖。因此林垟渔场所述真实。该承包行为通过林垟各村同意,并报街道备案,这有利于增加村集体收入,符合有关政策。林垟渔场并没有“设置拦河渔具”影响河道通航的行为。同时林垟渔场自己租用河道投放鱼苗,其合法利益应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对于垂钓者该渔场适当收取垂钓费用。同时渔场为规范养殖秩序,规定严格禁止张网捕鱼、电鱼等行为。捕鱼者张网捕鱼对渔场来说是偷鱼行为,会导致渔场经济损失,所以渔场对该行为以罚款形式予以禁止,避免他人效仿,罚款金额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承办单位:南滨街道办事处联系方式:6685060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