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xiada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投诉万象城三楼泡泡米单方面设置消费时间取消预付式消费卡内
adaxiada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大概一年多前在万象城三楼泡泡米儿童游乐场内充值,大约充值金额1000月,办理了一张约11次的游玩卡。期间带小孩玩了几次均正常扣除次数游玩。现于今年八月九日,再次前往时被告知从开卡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卡内余额已过期,需重新充值500才能激活卡内原有余额,不然卡内余额将作废处理。
根据新消法明确此类记名预付费消费商家不得设置有效期,现商家单方面宣布卡内余额作废。购买时明确购买的是次卡,商家却要求在一年内消费完,存在强迫消费的嫌疑。
金额不大,但作为消费者是否要忍气吞声,再充值500激活卡内余额,再在一年内消费完毕?或者是就此作罢,把卡内金额就这样让商家吞没!
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万象城三楼泡泡米单方面设置消费时间取消预付式消费卡内余额”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经跟店铺沟通,店铺表示顾客冲1100送2000,卡内余额1700元,先用本金再用赠送,本金已经用完,店铺同意顾客给其延期4个月,顾客不同意。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承办单位: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568099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