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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c688向市城发集团问:关于减免房租二房东做法的问题

2021-12-11 06:49栏目:温州民生

jpc688市城发集团问:

我是租赁于贵集团名下房产的商户,我是与创意园签订的合同 疫情期间贵集团减免3个月房租,我们是和创意园签订的租赁合同 他们实行的是贵集团减免多少,园区给我们减免多少,比方我们花2万一个月和创意园签订租赁合同并且每月收取8元每平方每月管理费,园区和贵集团签订的是一万一个月租赁合同,这次疫情贵集团减免房租,到我们商户手上后是按照贵集团和园区减免的1万一个月 管理费不少。这样您觉得是合理的吗?不是说租赁政府名下房产能减免3个月房租吗?现在二房东的利润一分不少的转接到我们这些商户名下,压力非常大,想知道二房东这么做是否合理

市城发集团答复:
你好,市民!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我们根据与创意园签订的合同给予三个月的免租,创意园转租给你超出的部份租金应由你们双方协商解决。但从免租政策来看,创意园不是国有企业,他没有必需减租的义务,他把我们给予免租金额全数给你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