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nda向龙湾区政府问:2017年工业企业拆迁何时结算
planda向龙湾区政府问: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
申请人:浙江泰丰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温州东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嘉泰异型钢管厂、温州市金来钢管厂、温州海盛钢管有限公司、浙江方圆钢管有限公司、温州市名门五金制造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天祥纸塑包装彩印厂、温州市经协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康增钢管厂、温州市龙湾龙水青山耐火砖厂、浙江长鸣钢管厂。
申请人12家企业为响应政府 “大拆大整,大建大美”行动,积极配合搬迁改造,自2017年4月份起陆续与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并于2019年6月14日起陆续办理了置换土地临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现均已完成供地手续,企业中最早完成供地已有14个多月,根据协议条款规定需“办理供地并进行结算”,期间申请人曾多次向贵单位申请结算,但至今贵未进行结算并支付临时安置费和一年建设期安置费。现申请人厂房建设已进入攻坚阶段,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加上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为此恳请贵单位尽快结算并支付临时安置费和一年建设期安置费(临时安置费发放终止时间以12家企业最早办出安置土地临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时间节点为准),以支持早日建成厂房、早日投入生产。
请给出具体结算时间。
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正在上报区政府,待区政府同意后再行处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