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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志凌云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绿森商城超过规定7-15个工作日不退款

2021-11-11 21:35栏目:温州民生

壮志凌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7月30日在绿森商城app上购买一台iPhone11 订单号867860015960993564032343827

7月31日又在绿森商城app上购买了一瓶飞天茅台酒     订单号867860015961208880145863533

收货地址的联系电话均为本电话,7月31日发现网上存在绿森商城超时不发货的现象,所以31日立刻申请退款,客服承诺7-15个工作日退款,现已超时,希望立刻退款。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8月21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449172276)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商家的合法选择,对同一客户的购买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在绿森商城的页面上已明确限购一件,由于系统查询到您的收货地址存在雷同订单购买数量超过该公司页面限购数量,系统自动判定为订单为同一客户,属于非正常购买客户导致无法发货。您现申请退款,经我局调解人员沟通协调,绿森公司已办理退款成功。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