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1204302379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投诉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退款
2021-11-11 19:06栏目:温州民生
chen1204302379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投诉对象: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2757058650D)
投诉内容:本人于2020年7月31日于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绿森商城APP上购买苹果11 64G黑色一台(订单号868201415961894835922343827),因为一直没有发货,本人于2020年8月5日申请退款,现在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但截至今日2020年8月28日仍未退款,本人层多次联系绿森客服,但是客服每次都在拖延,说会催财务退款的,但是每次都没有退款,至今也没有收到具体答复何时会退款
本人诉求:一是强烈要求绿森商城立即退款并按商城规则赔付;二是该电商平台在贴吧、微博等社交平台“不发货”“难退款”等舆情较多,请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电商平台是否涉嫌虚假宣传、非法集资等问题进行调查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8月2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467195198)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后续答复如下: 我局调解人员经再次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诉方因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已明确表示无法优先处理您的订单,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三)条“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终止调解的情形,我局依规定予以终止调解。 对于经我局调解后企业已承诺退款时间仍无法执行的,您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8月2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467195198)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商家的合法选择,对同一客户的购买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在绿森商城的页面上已明确限购一件(包括雷同、临近、虚构的收货地址、同一联系号码、收件人等均视为同一客户),由于系统查询到您的雷同地址购买数量超过该公司页面限购数量,系统自动判定为订单为同一客户,属于非正常购买客户导致无法发货。您现申请退款,经我局调解人员沟通协调,绿森公司已承诺于9月18日前予以办理退款完成。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