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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AAA向龙湾区政府问:海城街道埭头村三产收益分配不公,软性逼出嫁女迁出户口

2021-11-11 14:24栏目:温州民生

AAAAAAA龙湾区政府问:

各位领导,

你们好!

龙湾区海城街道埭头村最近卖了一块地,今天借这个平台反馈一下海城街道埭头村三产收益分红的问题。


1)埭头村三产收益不公开, 不透明,村民对于三产收益没有具体直观数据,换个角度来看, 村民不知道总的收益, 也不清楚多少资金是用于分红的,另外除了村民分红之外的资金流向。


2)村领导决策,村里每个户口分14000元,不包括已出嫁女性。已出嫁但是户口还在本村的女性,如果愿意在7月31日把户口迁往夫家,村里分红5000元;如果不迁出户口, 没有任何分红。

这里有三个问题:

第一,既然已出嫁的女性有份额,那么为什么只有5000元,不是14000元,同样作为村里的村民,为什么受封建思想束缚,区别对待?另外,已嫁女性未得的那9000元将去向哪里,村里如何支配?

第二,还有一部分不愿意或者其他原因未迁户口的已出嫁女性,将分文不得,那么村里预算分红的5000元最终将留在村里, 那这部分钱又将去向哪里?

第三,为什么不迁出户口的出嫁女性村民没有分红,这样的政策是不是软性逼迫出嫁女性迁户口呢?

望领导调查,并且希望有一个公平的结果,谢谢!


浙南产业聚集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海城街道办事处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8月20日向温州市信访局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埭头村于2020年1月13日挂牌出让三产指标1.4万平方,挂牌价格每平方5820元,其中每平方需要交纳土地税400元,实际收到金额75986887.00元。经村两委多次会议研究,综合各方面因素,结合本村实际,于2020年7月7日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确定了【2020年埭头村三产收益分配方案】,并将确定的方案公示七天后实施,期间无异议。其中内容:一、社员以户口本(派出所在册)正常户口为准,享受全额(100%)待遇分配,每人14000元;夫妻办理结婚证以及新生儿出生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24时前的,凭本村户口本享受全额待遇(户口落户时间截止于2020年7月31日24时前),未落实户口的给予50%待遇分配。2020年6月30日24时之后结婚或出生的,不享受本次待遇分配。二、于2020年1月13日24时之前已办理离婚手续的出嫁女,户口在本村且未再嫁的,按法院判决书为准,本人可享受全额待遇、其子女享受5000元福利。没有判决书的,待核实后发放,子女一律不享受待遇,如发现假离婚、再婚或因子女就学而离婚的,一律不享受待遇。三、多女户全部已出嫁,户口关系未迁出,由户主决定选择一户出嫁女,其本人及已落户的配偶及其子女可以享受待遇。女儿户都已出嫁且户口全部外迁的,其家庭可增加享受一份待遇。四、2011年11月18日之后结婚的出嫁女,户口还在本村的,要求户口迁出,以男方的户口本为准享受5000元待遇;2020年1月13日以后的出嫁女,户口未迁出的,要求户口迁出,以男方的户口本为准享受100%的待遇。注:户口迁出时间截止于2020年7月31日24时前,出嫁女户口不迁出的,一律不享受分配。综上所述,埭头村本次的三产分红方案是经过“五议两公开”程序,过程是合法、公开、透明的,根据分配方案,有兄弟的出嫁女不能正常享受村集体分红及福利待遇,户口是否办理迁移是个人意愿,《方案》所定的5000元非属份额享受。村集体三产指标出让的金额,是按出让的面积计算,并非按人口多少计算所得,村集体的账目每月有公示,若认为有资金流向不明,可向有关部门举报。海城街道办事处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