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政府向鹿城区政府问:居民区商品房二楼利用公共区域违建
我相信政府向鹿城区政府问:
车站大道339号2幢202(烟草大楼D幢202)在二楼他们阳台外面原来有一个公共区域,他们把阳台的一面墙拆掉,打通后,在那块空间搭建一个3-4平方的房间,类似于阳光房,四周用玻璃窗户搭建,屋顶用铁皮。现在屋顶已经搭好,四周已经做好框架,玻璃窗还没安装。此行为不但严重侵犯影响该栋业主的利益、影响该栋居民的生活,影响邻里关系,同时给他人效仿,造成极极其不良后果。恳请有关部门尽快查处,及时制止该违建继续进行下去。谢谢!
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车站大道339号2幢202(烟草大楼D幢202)在二楼他们阳台外面原来有一个公共区域,他们把阳台的一面墙拆掉,打通后,在那块空间搭建一个3-4平方的房间,类似于阳光房,四周用玻璃窗户搭建,屋顶用铁皮。现在屋顶已经搭好,四周已经做好框架,玻璃窗还没安装。此行为不但严重侵犯影响该栋业主的利益、影响该栋居民的生活,影响邻里关系,同时给他人效仿,造成极极其不良后果。恳请有关部门尽快查处,及时制止该违建继续进行下去。谢谢!经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我中队执法人员已于2020年8月10日上午对此处违建发了限改。当事人下午己自行拆处。经办人:陈烽联系方式: 8821027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