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帆咕咕向鹿城区政府问:温迪路实体店门口电瓶车充电违法了吗
阿帆咕咕向鹿城区政府问:
今天有两位消防局的人过来警告我,电瓶车不可以在自家店门口充电,是违法的,下次发现会被罚款....那我去哪里充电!自己店门口不可以充电,让我去很远的需要花钱的充电桩充,完全不顾我们方不方便的吗?
鹿城区南汇街道办事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温迪路实体店门口电瓶车充电违法了吗”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应急办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第六十条规定,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以下罚款。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九十五条,第一阶次:停放、充电区域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对个人处五十元罚款。建议店铺可以购买单口漏电保护防水插座。承办单位:南汇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5676033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