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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阳光向市住建局问:E类人才购买配售住房问题

2021-08-11 09:47栏目:温州民生

阿里阳光市住建局问:

E类人才购买配售住房问题

您好,我是一名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目前尚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婚无房对照《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我属于E类人才。2019年12月24日《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规定,各类人才需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6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州无房,方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