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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il1111向平阳县政府问:蓝田小区幼儿园招生

2021-06-11 07:18栏目:温州民生

snail1111平阳县政府问:

根据《关于平阳经济开发区蓝田花苑和下桥小区安置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发改投资【2010】246号),蓝田花苑建设含配套幼儿园,为鳌江镇第二所公办幼儿园(暂时命名为鳌江镇第二中心幼儿园),选址于鳌江镇蓝田花苑,办园规模为9个教学班,招生幼儿270名。

根据浙教学前〔2016〕82号《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配套幼儿园招生应优先满足本住宅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为什么到了蓝田小区不是按配套幼儿园招生方案,却是机关幼儿园招生方案,造成很多业主小孩准备不足不能上该幼儿园。眼看着小区有幼儿园却上不了。

平阳县教育局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创办鳌江镇第二中心幼儿园的批复》(平政发【2020】54号)同意创办平阳县鳌江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园址设在鳌江镇昆鳌大道蓝田花苑内,办学性质为公办,规模为9个班级。该园定于2021年春季开园,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结合鳌江镇实际,已于2021年1月14日发布《2021年鳌江镇第二中心幼儿园春季新生招生通告》,符合招生条件的蓝田花苑业主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登记。经办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58198898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