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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a86796721向龙湾区政府问:关于生育报销

2021-04-11 14:17栏目:温州民生

wza86796721龙湾区政府问:

我想咨询一下 我老婆二胎

我老婆自身没有社保  只有农保

农保这次报销只有1000多     

我有龙湾区社保

如果报我的 社保  会有多少钱  

女方农保和   报销男方社保的比例  都是怎么算的?  那个会多点

如果报男方社保多点 我是否可以重新去龙湾社保这边报销?

龙湾区医保分局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生育险补差报销问题,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温州市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职工(含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手术,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定额标准予以补差。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职工,应当在产后或者术后1年内向所辖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待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一)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或者医疗证明书;(四)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材料。职工未就业配偶申请生育医疗费补贴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配偶未就业证明(失业证)或者在家务农证明、配偶本人未就业承诺书。由于参保人妻子在医院已经使用新农合报销一部分,经由相关工作人员审核后给予差额报销,已电话联系参保人并告知参保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龙湾分局? 联系方式:0577-85987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