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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h0080357向市教育局问:疫情期间学费问题

2021-12-10 19:21栏目:温州民生

wxh0080357市教育局问:

你好,我想问一下,温州东瓯中学在疫情期间,全额收取了学费15000元加1000元住宿费,共计16000元,孩子 在家上了两个月的网络课,是不是这学期的费用应该退还给我们家长一半?国家是不是对这个也有规定?学校到现在一分钱也没有退给我们家长,请教育局领导督促,尽快退还学费及住宿费,谢谢!

温州市教育局答复:
网友:您好,您向省(市)网上信访平台反映的事项,经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东瓯中学已开展网课并按规定时间开学复课。根据2020年4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81 号),学校可以收取学费。同时按浙教办函〔2020〕81 号规定,可按实际时间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 10 个月(每学期 5 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 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 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经与学校联系,学校已召开家长会,近期已在开展住宿费退费工作。具体事宜您可联系东瓯中学 张老师,电话:13587612282。如您还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反映,可以与市教育局计财处联系,联系电话:0577-88630085。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