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zewei向平阳县政府问:开发商交付时房情就与竣工图不符,则遗留相应质量问题,为何能分隔
本人的房子位于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悦景豪园8幢3单元1706室,我于2020年3月30日开始至今陆陆续续不下三次在“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反映及咨询过平阳悦景豪园住宅“因与竣工图不符遗留相应质量问题”的情况,按照2020年4月13日反映情况平阳住建局回复称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按竣工图纸进行备案,本人反映的问题住建局将其定性为业主二改 。但本人的1706室和上层的1806室均未对竣工图(竣工图见图f与图g)
中开洞部分进行装修分隔,这个现场的现状是开发商交付时就存在的。按照竣工图来看,1706室与1806室和为一个住户单元的跃层;如果住建局的备案制度是按照竣工图备案登记的,那么1706室和1806室就应该为一个住户单元,但实际又为何会出现两个住户单元且各自拥有独立的不动产证。本人一直强调的消防隐患问题就是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出现且始终存在。住建局提到所谓的“业主二改”不在其职能管辖范围内,那开发商是如何将原为一个住户单元备案登记为1706室和1806室两个住户单元,且遗留消防隐患及后续的住户使用公用构件(见图a,图b,图c)



的纠纷(现在两户人家公用的玻璃幕墙已经漏水,何谈防火防烟?)等问题。是否可以认为或认定开发商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导致出现质量问题呢?如果住建局已发现开发商相应的违规行为而提出存在的问题,有无出具书面文件来佐证呢?本人也咨询过相关专业人士如果要解决问题就要涉及到破坏外立面及原有结构受力构件等相关问题,我们是进退两难、束手无策,已先后3次反映这个问题,但始终未能解决,也只能一次次的反映自己所能了解到的情况。目前的质量问题对于我们住户来说是大事,不堪其扰,严重影响了生活。非常感谢领导百忙之中拨冗查阅,切盼此事能尽快得到回复和解决,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