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8a向鹿城区政府问:绿轴板块E-28a地块(巨一村旺增桥自然村改造)属于哪个学区?
2021-12-10 10:30栏目:温州民生
E28a向鹿城区政府问:
你好,请问绿轴板块E-28a地块(巨一村旺增桥自然村改造)属于哪个学区?现在孩子父
母户籍都是鹿城的,拆迁协议已签,但绿轴板块E-28a地块还在建设中,孩子今年下半年
上小学,请问应该这地块的小学初中是划分到哪里的,拆迁户报名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区教育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入学”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区教育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2020年招生政策尚未出台,实际政策以入学当年公布的为准。下面以2019年招生政策做解释,仅供参考。根据2019年施教区划分,该地址的辖区学校为温州市蒲州育英学校。初中方面,由于此处附近为不同学校施教区分界线,下面给出具体范围,请市民根据具体位置,核实是否属于该校施教区范围。鹿城实验中学施教区范围为:东:宏源路单号-汇源路(不含路面)-丰源路(不含路面)-汤家桥北路以西(学院东路至会展中心); 南:新城大道双号(宏源路口始)-府东路(新城大道口至学院中路口)-学院中路双号(惠民路口止);西:惠民路双号(学院中路口至黎明中路口)-黎明中路双号-洪殿北路双号;北:江滨东路-江滨中路(单号洪殿北路口止-双号鹿城广场以东);根据《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实行货币补偿、期房安置房收购或者在征收范围外产权调换安置的住宅用房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已出生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义务教育入学资格按如下规定处理:(一)小学入学资格:需同时符合征收决定公告当年及小学入学当年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保留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小学入学资格;(二)初中入学资格:需同时符合征收决定公告当年及初中入学当年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的,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初中学校入学资格可自征收决定公告当年的9月1日起保留3周年。房屋被拆迁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已实际安置未领取房产证的,拆迁协议书、房屋调拨单、房款缴费发票可作为被拆迁人房产凭证,房产地址以安置房屋调拨单为准;房屋被拆迁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但未实际安置的,原房产权证和拆迁协议书可作为被拆迁人房产凭证,房产地址以原房产权证记载的为准。承办单位:鹿城区教育局,联系方式:882628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