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htc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相关疑问
wzhtc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
据悉,绿色建筑,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10%。本人单身,原先贷款额度按现有规定为50万元,如根据规定,本人可贷款55万。本人电联12345,反馈称绿色建筑需公积金中心认定。请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人现持有的个人购房合同上有描述“绿色建筑等级为三星”的字样,认定绿色建筑二级以上还需何材料?届时需携带何材料去贵中心办理,才能使本人的贷款额度上浮10%?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wzhtc网友,您好!您提出的咨询问题已收悉,现将结果回复如下:根据温公积金〔2017〕45号政策规定,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该套房经市住房保障部门认证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10%。符合贷款额度上浮政策的职工家庭按原规定计算后低于或等于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各行政区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贷款额度的,贷款额度不再上浮;按原规定计算后已达到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各行政区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贷款额度不再上浮;按规定上浮贷款额度计算后,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各行政区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按最高额度确定执行。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