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n110向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问:咨询下拆迁安置房缴纳契税问题
bon110向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问:
请问里垟新路的拆迁安置房清泰锦园是否需要缴纳契税,如需要缴纳契税是业主缴纳还是住房开发商缴纳如果是业主缴纳目前入住1年多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可否去房产交易中心缴纳契税。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答复:
我局鹿城区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纳税人,对相关政策已做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答复:
您好,您的问题我局已经获悉。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缴纳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