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百姓向龙湾区政府问:安置房
平常百姓向龙湾区政府问:
你好,问下朱垟拆迁安置房2015.12.31前已签定拆迁安置协议
是不是房产证办下来就算满2年了,不用交增值税,
是不是有这个政策啊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龙湾区税务局答复如下: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解答。2015年签订产权调换协议获得的安置房,产权取得时间以安置房不动产证时间为准。如仍有疑问请联系龙湾区税务局咨询电话8635578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