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603906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绿森商城不发货
我于2020年10月23日在绿森商城下单订购了一部iPhone12 mini手机,通过微信付款5699元,当时绿森商城宣称于11月13日商品正式开售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可直到今天,依然迟迟不发货。找客服沟通,也是一如既往的敷衍。
经在网上查询绿森商城相关资料后,得知该平台早已劣迹斑斑,拖延发货、不退款等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其公司产业园区还被贵市市政府列为“示范产业园”,这种依靠坑蒙拐骗,完全不守诚信的公司也称“示范”,实乃可笑之极。
据贵单位于2020年9月24在问政平台上回复网友所言: “ 一、我局高度重视,已成立消费投诉举报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二、2020年9月4日,联合区司法局对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行政约谈,要求企业及时解决投诉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我局立足本局职能,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予以调解、调查并跟踪处理....................”,那么请问,为何贵局在已经得知绿森平台经营困难,深陷财务危机之时,依然对绿森公司大肆搞虚假宣传、继续违约不发货、不退款等现象视而不见,不加以监管?放任其继续欺骗广大消费者?如做最坏打算,绿森公司破产倒闭,那全国广大消费者的损失由谁来赔偿?还是一句:“如您对企业安排的退款(发货)时间有异议,建议您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否属于推诿懒政,弃消费者利益于不顾?
希望贵局给出合理解释,并持续跟进对绿森公司的监管与查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