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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买房向市公安局问:三问:“受理编号10148018”,基于“受理编号10148018和10148323”温州市

2021-05-10 14:09栏目:温州民生

首套买房市公安局问:

三问:“受理编号10148018”,基于“受理编号10148018和10148323”温州市公安局没有精准回复咨询,故这次三问为选择(单选),上述受理编号中的“临停”在贵处进行执法罚款之前要不要交警先履行“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的义务?A.要;B.不要。(请贵处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内容精准选择回复,杜绝顾左右而言它)。

市公安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三问:“受理编号10148018”,基于“受理编号10148018和10148323”温州市公安局没有精准回复咨询,故这次三问为选择(单选),上述受理编号中的“临停”在贵处进行执法罚款之前要不要交警先履行“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的义务?A.要;B.不要。(请贵处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内容精准选择回复,杜绝顾左右而言它)。? ”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交管局执法大队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信访人多次信访,每次都尝试与信访人电话沟通,但都拒绝接听电话。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作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其中第74条规定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五十元罚款。按照上述条款,并不必须要先履行“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信访人在浙江省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适用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交管局执法大队 电话88300000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