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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壮篮球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房贷的问题

2021-04-10 20:01栏目:温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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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壮篮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
你好,提问一下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比如我一年的房贷还款金额为12万元,我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为5万元,我能提取多少呢?是可以全部提取出来还是按房贷金额或是公积金的比例提取?房本名字为我跟我老婆的,是不是两个人都可以提取出来还这套房子的房贷呢?具体提取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问题有点多辛苦您 麻烦帮我一一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网友壮壮篮球您好!您提出的咨询问题已收悉,现将结果回复如下: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一、职工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缴存地或户籍地的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后,不足部分可由其配偶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二、已办理本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申请提取时,借款人缴存账户中应留存不少于12个月的贷款登记时的月缴存额。偿还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身份证明、借记卡或借记卡号、婚姻证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所需材料:身份证、婚姻证明、本人温州地区I类借记卡、还贷明细(6个月内的提前还款凭证或12个月内的按期已还贷明细)、借款合同、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增值税发票等。请您携带所需材料至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办理,或者在“浙里办”app中办理(“浙里办”现暂不支持配偶申请“购房提取”。)。我中心工作人员多次给您致电均未接听,如仍有其他问题,可致电我市住房公积金热线0577-12329咨询。谢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