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czy向瑞安市政府问:小区充电设施改造
你好,我是瑞安市锦湖街道锦冠大厦业主。本小区于2017年年末业主陆续入住,但因小区前期设计置后没有考虑到电动汽车充电相关配套设计,因此导致业主无法申报电动汽车安装充电桩电表。做为业主,同时也是新能源车车主,也我前后辗转业主、物业、电力局N趟。专业电力局就跑了三四趟。电力局工作人也过来查看,第一回复说:“可以安装一个路面上给我”,因为我们属于封闭小区,路面是人行,不能进小车,因此不现实。第二次再度申请,因为距离路面于小区地下室转折处有一个现成的电表箱,电力工作人员开始说那是小区的电表箱,需要小区同意,经过小区物业管理处同意给我安表,但电力部门又不干,推三阻四说不好安装。那好吧,我就问那如何才可以安装,电力工作人员说,你让小区给我们打个报告,电力部门会把整个线路拉到地下室。好,这应该是个最佳方案吧。所心应电力工作人员要求,小区物业应业主要求并提交《要求改造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技术改造的报告》并递送至电力部门。电力部门过来查勘后,(其实就很简单,在总电房里有一个阴槽,而小区地下室电源就是从这个阴槽里下去的,原线孔不知道什么原因封堵了,只需要在旁边打一个孔,一条电线就下到地下室了。)但电力部门又不干了,说:“他们不愿意打孔,打孔需要物业出具什么漏水保证书,说因打孔出现漏水问题与电力部门无关的保证书.......”最后电力部门给我留下一句话说:“你把孔打好,再联系我们来安装吧”。在此,我就有几个疑问了:一、既然是你电力部门同意来技术改造了,怎么穿电源线打个孔还要我们自己来呢?第二,电源总变房属于电力部门,里面如果出现漏水,这应该是一个很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电力部门应该去积极解决这个安全隐患,而不应该推卸责任,把这个安全问题及其后果推给小区物业管理处?四、依据(浙政办发[2016]127号和温政办[2016]41号)文件精神,电力部门有义务也有责任积极解决这件事情。为了尽快解决我们业主的充电电表安装问题,在此我请求市长12345予以帮忙协调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