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丫的世界向苍南县政府问:关于征收村集体土地,土地上果树赔偿标准
2021-12-09 12:29栏目:温州民生
丫丫的世界向苍南县政府问:
您好,我是苍南的,由于苍南台商小镇发展建设需要,我们村集体土地被征用,现土地上种有2亩果树种了11年,其中:橘子树有四百多株是盛果期、还有桃树、铁树等,想知道对于果树是怎么赔偿的?是否有相关文件或赔偿标准?
苍南县工业园区建设中心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橘子树有四百多株是盛果期、还有桃树、铁树等果树的赔偿标准”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苍南县工业园区建设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关于果树的赔偿标准,根据苍园管﹝2012﹞8号文件中树木竹林果树补偿标准规定,果树类,柑桔、桃李、梨等,树龄10年以上盛长期为100-200每株,树龄5-10年始果期为30-100每株,树龄5年以下幼龄期为5-30每株 承办单位:苍南县工业园区建设中心 联系方式:1585776649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