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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hhs向市公安局问:交警4大队4中队队员执法不公,滥用职权

2021-11-09 13:19:44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二章第六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被扣留的,应当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依法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继续上道路行驶。”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您的车辆为注册登记6年内非营运轿车,仍属6年免检的范围内,仅需每2年申领一次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可在网上申领),无需驾车前往领取,驾驶年审过期的车辆上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针对您反映8月2日收到的信息由移动平台发送,非交警四大队四中队发送,该信息为温馨提示信息。针对您反映民警态度问题,交警部门调取当日民警执法记录仪查看,执法过程中民警全程使用法言法语表明了身份,处罚依据标准以及尺度,听取了您的陈述,告知您权利与义务,并对您作出耐心解释,民警耐心解释不存在态度差问题。您所称的民警态度差及随意执法情况不属实。针对您认为交警部门不人性化,希望能够人性化执法,对此交警部门已对执勤民警进行培训,要求其在查处违法过程中再深入加强违法危害性的教育。机动车年检为每个车主应尽的义务,通过机动车检验可以对车况有个细致了解,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各位车主一定要记得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进行年检。交警部门于8月18日11点58分联系您解释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承办单位: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 联系方式:86790188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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