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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geleven向乐清市政府问:企业职工医疗保险 住院保胎的费用能否报销

2021-11-09 12:41栏目:温州民生

jojgeleven乐清市政府问:

问好    请问乐清的私营企业职工已参保医疗保险,怀孕在温州市区的医院住院保胎的费用 医保能否给予报销?

乐清市医疗保障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乐清的私营企业职工已参保医疗保险,怀孕在温州市区的医院住院保胎的费用;医保能否给予报销?”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市医保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您好,经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了解,您妻子的生育保险已缴满12个月以上,只要生育时和报销时生育保险仍处于续存状态,可以申请生育保险待遇,但是保胎费用不在生育保险待遇范围内,不予报销。生育保险待遇中的医疗费报销为定额报销,顺产医疗费补贴2200元,剖宫产医疗费补贴为4000元。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有:《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1份(单位盖公章)、医疗费用收据和医疗费用清单原件(加盖医院公章)、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医院公章)、婴儿出生证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销时限:自生育当日起一年以内。如有疑问请拨打医保咨询电话:0577-61881370,或在微信小程序搜索“乐清市医疗保障局”再点击“常见问题”中查看“生育保险”内有生育保险参保相关说明和待遇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乐清市医疗保障局经办人:章钤倩联系方式:6188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