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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共进向鹿城区政府问:东城房管局对违规行为监管不力,对拒不整改的行为没有尽到责任

2021-11-09 06:16栏目:温州民生

携手共进鹿城区政府问:

我们是鹿城区泰安大厦E幢业主,该大楼6楼6C1承租人为了搞群租,擅自改变排污排水管道将房子分割6间,并改建了6个卫生间和几个厨房,违反了浙江省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给我们大楼住户的管理、卫生、消防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我们曾多次求助于市长热线,由此转交给鹿城区东城房管局处理,该局同志于7月25日来现场查看,情况确实,并责令该承租人5个工作日整改,可是至今已达15个工作日,承租人依然我行我素闭门施工不让我们大楼物业管理人员和大楼业主委员会的人员进门。我们只能联系东城房管部门,他们回复说:巳和承租人约好到现场查证整改情况,如果整改不到位将交区住建局立案。可是他们并没有亲临现场,而是叫我们物业的老师傅去拍照转发给他,老师傅躲在角落待机会进去,在几个装修工人的百般抯挠下拍了几张发给了过去,然后联系承租人,承租人回答巳整改。东城房管部门8月7日在网络平台上回复:巳整改。实际情况一直没有整改。现投诉:东城房管局对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缺乏对拒不整改行为监管措施。

市房管局鹿城分局答复:
WX20200425444483会办件,住建局答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泰安大厦E幢6C1装修”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区住建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该事项已立案(立案号:温鹿住建房立021号)。承办单位:鹿城区住建局 ??联系方式:5555051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房管局鹿城分局答复:
关于网络问政交办单情况调查的答复接到该投诉件后,我中心立即找到相关当事人,针对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关于投诉车站泰安大厦E栋6C1室业主存在违章搭建厕所事宜,我中心下属站所工作人员多次下放调查询问通知书并电话联系业主责令整改,至今未配合整改到位。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我中心已于8月18日发函移交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对该户违章装修行为立案处罚。由此对您造成的困扰和影响,我中心向您表示歉意,并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和监督。经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经办人:张乐珺联系电话:88168002202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