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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cold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问:人行道违停交警处罚

2021-09-09 02:12栏目:温州民生

hwcold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问:

本人机动车浙C9263K车主,于2020年11月28日10点13分因接送小孩于复兴大厦培训机构门口的人行道上暂停,收到人行道违停罚单,2020年12月1日收到温州交警公众号通知罚款150元。目前人行道违停是由交警处罚还是由综合执法局处罚?如应由综合执法局处罚,本人2015年至今均无违停记录,是否应当按照“首违免罚”的柔性化执法举措免于处罚?

市公安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本人机动车浙C9263K车主,于2020年11月28日10点13分因接送小孩于复兴大厦培训机构门口的人行道上暂停,收到人行道违停罚单,2020年12月1日收到温州交警公众号通知罚款150元。目前人行道违停是由交警处罚还是由综合执法局处罚?如应由综合执法局处罚,本人2015年至今均无违停记录,是否应当按照“首违免罚”的柔性化执法举措免于处罚? ”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交管局执法大队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已与信访人取得联系,已告知信访人,这是属于行政执法局的违章。交管部门只是友情提示告知车辆内有此次违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交管局执法大队 电话56557000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