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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求关注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绿森集团诈骗,收钱不发货不退款

2021-09-09 00:36栏目:温州民生

老百姓求关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浙江温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

您们好

我要向您们投诉浙江绿森商城。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老百姓,2020年6月04日我在浙江绿森商城 购买茅台酒2箱一共24946.22元,但是见迟迟未发货,到现在已经半年有余,听说退款的也不见退款。

为此我每天都情绪低落,我作为一名消费者,深深的受到了打击,浙商一直给我感觉很好,想不到这次是这样的,他们这不是流氓行为吗?说流氓都是轻的,我认为这是诈骗行为了。绿森商城的做法令我很愤怒,如此往复推脱,使国家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于何地,他们这么明目张胆的推脱不发货,不退款难道不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到目前为止还有很多消费者继续上当受骗。

我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我很愤怒,也很无奈,只希望各位领导可以帮助我维护我的相关权益,维护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不要让老百姓寒心。

以上情况属实,我相信公平正义的存在,希望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请领导重视,请给我回复

                   一名寒心且无奈的消费者

附带绿森商城被拖延退款的订单编号:816647415912435213765863533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12月2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688786220)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一、我局高度重视绿森集团投诉件大幅增加的问题,已成立消费投诉举报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我局立足本局职能,已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予以调解、调查并跟踪处理。二、针对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政府各相关部门双管齐下,既通过行政约谈,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及时解决投诉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又积极帮扶,日前,温州市金融办主持召开了绿森集团与相关银行和融资担保公司信息沟通会。三、我局调解人员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诉方因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已明确表示无法优先处理您的订单,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三)项“ 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终止调解的情形,我局依规定予以终止调解,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