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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ocheese向瓯海区政府问:瓯海区水果市场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

2021-08-09 20:53栏目:温州民生

auocheese瓯海区政府问:

2021年2月8日,我在瓯海区兴吕北路与娄西街交叉口西北200米(瓯海区菜篮子农贸水果批发交易市场)购买了3斤装(1500g)樱桃总计5盒,总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在我回家后实际称得樱桃重量,每盒约为2斤(1000g),其余重量由包装盒及内部大量纸板组成。我认为这个严重的构成了欺诈行为,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及第五十六条规定,且商品没有明码标价,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等法律法规。希望温州市有关部门可以对这些违法乱纪的现象进行治理,给予消费者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干净的消费市场。同时也应当对相关不良商家进行处罚。

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
经过温州市水果批发交易市场调查,处置情况如下:1、2月10日接到舆情处置后,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投诉者,投诉者称自己忘记购买樱桃具体摊位号,执法人员无法开展针对调查。同时我市场立即组织人员对全市场车厘子经营户进行检查,没有发现缺斤少两或过度包装的车厘子。2、我市场《温州市水果批发交易市场场规》“交易规则”第九条规定,如发现有经营户存在缺斤少两或过度包装行为的,责令经营户给予消费者赔偿,对拒不接受处理或屡教不改的,取消经营资格处理;以及市场《果品包装管理办法》“违规处理”第一条规定,如有违反果品包装管理规定的,给予整改直至取消进场经营资格处理。3、下步市场将继续严格管理,如有发现违规行为严格按市场规章制度处理,发现违法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
您于2021年2月10日,反映瓯海区水果市场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要求对相关不良商家进行处罚处理的事项已收到,该事项属于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处理的事项,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已经转入我局辖区市场监管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