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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914向瓯海区政府问:能否申请社保落户

2021-12-08 23:30栏目:温州民生

150****7914瓯海区政府问:
本人户口在瑞安,在温州瓯海区工作十余年有社保公积金,配偶户口在平阳,因在瓯海区的房子被拆迁,处于待安置状态(有被拆迁房产腾空单及摸文顺序单),现在户口暂时无法迁入瓯海区。下半年小孩要上小学,我想问能否凭我两年以上的社保将户口迁入瓯海区,目前所住的房子为租赁,因为听说读小学有房产加户口才可以第一批次录取,没户口有房产只能第三批次,麻烦解答,谢谢
瓯海区公安分局 答复:
尊敬的网友网友677579:您好! 你反映的“下半年小孩要上小学,目前所住的房子为租赁,想问能否凭两年以上的社保将户口迁入瓯海区”事项已收悉。经瓯海公安分局政务服务科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按照《温州市区户口迁入规定》办理,你的情况可以依照下列条款去办理,该规定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居住社保(就业)落户: (一)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市区落户。依本款取得落户资格要求在所居住的已备案租赁私房落户的,需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按“同一住址同一成套房屋内立为一户”的原则办理。 (二)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就业2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并持有市区居住证的,可在市区落户。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指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本人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者由政府提供给公民使用的具有使用权的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已经连续居住2年的已备案租赁私房。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承办单位:瓯海公安分局政务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