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人1981向平阳县政府问:平阳县昆阳镇华鸿中央原墅改变规划结构侵害业主权益,要求相关
李一人1981向平阳县政府问:
本人是平阳县昆阳镇华鸿中央原墅11幢业主。该楼盘由平阳县鸿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和出售,开发公司违反规划设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销售时进行虚假宣传,主体机构与销售宣传不一致;多处结构不合理影响业主正常居住生活实用。请平阳县资规局、市监局、住建局等部门,履行职能,做好行业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业主)的合法权益。
一、消防车通道(又是小区后门出入口)过于临近11幢1楼所有住户,凡从该处经过的人员,均可轻易窥探一楼住户隐私,对一楼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销售时称,消防通道距离住户有4-5米距离,而实际仅为2米。)
要求消防通道整体南移,与一楼住户保持必要距离,以保障住户隐私安全。
二、上叠楼顶没有装护栏,相邻两家没有隔墙,与销售宣传不符;同时也使住户在使用楼顶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要求按照其他小区上叠标准,在上叠楼顶安装护栏、砌隔墙(可参考鳌江华鸿公园天下、翡翠湖滨、国悦府等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