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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麓城商住楼向鹿城区政府问:温州市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联合温州万豪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2)

2021-12-08 10:06栏目:温州民生

F-06地块的建设用地,合同编号3303022015A21009。购买地点在新希望售楼大厅。

新希望房产委托万豪中介销售此房产,当时销售人员给预算房产总价1473271元,98折之后房价抹零为144万元整,在销售的指导下要求将1355409元打入房开账户,84591元房款打入万豪账户,合计金额1440000元整。解释为如此消费者和房开都可以避税,少开发票金额,不影响日后交易,后要求业主签署服务协议书,盖温州万豪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公章,双方合作逃避税务检查。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给消费者一个说法。所有有服务费的业主都可以作证。且合同中规定房产交付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实际交付日期为2020年427日,与合同日期严重不符(仅在2月22日通过纸质告知,损害消费者权利,没有给出合理解释以及按照合同给予赔偿。


 

 

 


市房管局鹿城分局答复:
关于WX20200200221845的答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新希望房产委托万豪中介销售此房产,当时销售人员给预算房产总价1473271元,98折之后房价抹零为144万元整,在销售的指导下要求将1355409元打入房开账户,84591元房款打入万豪账户,合计金额1440000元整。解释为如此消费者和房开都可以避税,少开发票金额,不影响日后交易,后要求业主签署服务协议书,盖温州万豪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公章,双方合作逃避税务检查。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给消费者一个说法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区税务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已查询过相关资料,并未发现其存在逃避税务的行为,同时暂时未发现其存在避税的事实证据。承办单位:鹿城区税务局,联系方式:8802617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销售中介收费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区住建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经向温州市住建局了解,市民通过中介机构购房时支付中介费属双方自由意愿,住建部门未对房屋中介机构的收费进行价格方面的限制。承办单位:鹿城区住建局 联系方式:5555051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房子延期交付,请房开根据合同关于逾期交付规定对本人进行赔偿。”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已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益,若合同中有逾期交付补偿对方不予履行,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承办单位: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8816801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