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墨江南向平阳县政府问:购买安置房提取公积金
水墨江南向平阳县政府问:
购买蓝田花苑安置房,在房产证办理成功前,现在能否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
该如何提取?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 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购买安置房提取公积金”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购买蓝田花苑安置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拆迁安置协议书; 2、收款收据;3、拆迁差价结算凭证; 4、个人身份证;5、本人银联卡。若您为非原户,还需提供安置协议收件凭证和认购合同。 ????承办单位: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 ??联系方式:6316031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 答复: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公积金提取问题,经平阳分中心核实,现答复如下:购买蓝田花苑安置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拆迁安置协议书; 2、收款收据;3、拆迁差价结算凭证; 4、个人身份证;5、本人银联卡。若您为非原户,还需提供安置协议收件凭证和认购合同。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