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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森快退我钱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投诉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发货不退款

2021-11-08 21:48栏目:温州民生

绿森快退我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投诉对象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2757058650D),法定代表人:娄韶山,注册资金:10,752.68万元,地址:温州市南浦二区秋明四幢105室。
事件描述:本人于2020年7月17号下午14:45:22在绿森商城购买“限购【每天发30箱】茅台飞天53度500ml酱香型白酒,国企正品保证,茅台原封装可回购,企业购”2019款两瓶,订单编号:849459815949682993485863533,实际付款金额4108.2元。订单页面显示8.7日前发货,期间多次询问客服,直到8.15日仍然未发,遂于8.15日当天申请退款,商城短信通知3日内成功退款,至今现已超时仍未退,经本人了解,绿森这种情况有很多,不发货不退款。
事件述求:根据绿森商城规则,未发货订单,系统将在3日内自动退款,现我申请退款时间已超过规定时间,因此请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联系绿森商城,要求绿森商城立即退款4108.2元并进行赔偿。同时本人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希望贵单位受理投诉后,核实情况并严肃处理违法商家,当好百姓父母官,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制环境!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8月19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444906970)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后续答复如下: 经反馈,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退款完成。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8月19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444906970)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商家的合法选择,对同一客户的购买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在绿森商城的页面上已明确限购一件(包括雷同、临近、虚构的收货地址、同一联系号码、收件人等均视为同一客户),由于系统查询到您的雷同地址购买数量超过该公司页面限购数量,系统自动判定为订单为同一客户,属于非正常购买客户导致无法发货。您现申请退款,经我局调解人员沟通协调,绿森公司已承诺于9月8日前予以办理退款完成。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