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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cle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关于公积金贷款

2021-08-08 16:40栏目:温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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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cle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

咨询一下公积金贷款政策。

本人于2018年采用商贷购买了首套商品房(期房),后享受温州市人才购房补贴20万;房子于去年11月交付后办理了房产证,我现在将商贷还清后,能否用该房屋抵押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已缴存3年,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您好,您于2021年2月8日咨询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事项,经我中心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一、根据目前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所购房产(不含别墅、排屋)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名下首套或第二套住宅。职工家庭具体房屋套数以贷款申请时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名下房产套数证明为准。申请人为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且夫妻任意一方未就所购房产申请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产无抵押。二、根据您的表述,您在去年11月交付后办理房产证如将贷款需在办理产权后6个月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若有其他问题,可致电我市住房公积金热线0577-12329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