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bolism向市住建局问:购房补贴
2022-01-08 20:28栏目:温州民生
metabolism向市住建局问:
请问2018年1月1日前来温州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是否还有20w购房补贴。看试行文件里面是说不支持的,但是有些文件里又没提到,具体落实是什么情况?
市住建局答复: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温住建发〔2019〕157号)文件,人才申请住房购房补贴的时间是以购房时间来划分的,不是以来温时间作为限制。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才住房购房的条件为全职在温企业工作并在温首购商品住房,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1.2018年1月1日之后在温首购房,产权人为申请者本人或与配偶双方共有。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合同,申请时已在温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申请人及配偶除本次申请购房补贴资格的商品住房外未曾拥有过累计60平方米(含)以上的温州市住房且在温州市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以上信息供您参考,若您还有政策性的问题,欢迎详询市住建局,电话:89987291、89987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