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溪愚民向永嘉县政府问:受疫情影响导致清水埠安置房延期交付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拆迁户买(2)
2021-12-07 19:36栏目:温州民生
过渡费是否应该翻倍 拆迁过渡费计算时间是不是应该从拆迁腾空时间算起 而不是拆迁办所说的建筑工程施工证发证日期算起 是否存在模糊概念
一间空基 宅基地面积46平方 根据宅基地一赔三原则 应该是138平方 而拆迁办回复最多只有120平方 而且选择产权调换的拆迁户都是可以享受过渡费 为什么空基被拆迁的拆迁户享受不到一赔三的原则 并没有拿到过一分钱的过渡费 难道空基被拆迁的居民不需要出去租房嘛
原定的竣工时间延后9个月 交房款的钱依旧是5880元每平方 受疫情影响导致安置房延期交付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拆迁户自己买单 这样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