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茶农向苍南县政府问:咨询并建议基层供销社职工退休要按照行政待遇办理
中华茶农向苍南县政府问:
市社保局的领导你们好!
我是曾某某,苍南县桥墩供销社职工,今年六月份办理退休,四月份问桥墩供销社并咨询县社保局,方知人事沧桑变化。
1、县以上供销社员工退休以行政待遇办理,而基层供销社职工退休按企业职工退休办理是一刀切,不符合国情民意。我是全民所有制职工,开放前和开放后皆替乡镇政府下乡为农民服务,这是抹煞我们的功劳。
个人认为并建议:全民所有制的职工退休,要按照县供销社员工一样按行政退休办理!
2、由于桥墩基层供销社破产,在我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留职停薪一直在外地工作,与浙江大学茶叶研究所合作),社保被转为个人缴纳户头,至今连续9年未缴纳个人社保费,当下又不可补缴,今等待补缴社保窗口再次开放。
个人建议:象我这种情况应该不受上级文件的约束,可以补缴社保费(供销社没有通知我社保已经转到我个人户头,自行缴纳社保费。
请问我市县本月有没有社保方面新政策出台?
请问本人的建议和要求,有没有可能在社保部门会议上讨论并通过?
市民曾某某建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1.全民所有制的职工退休,要按照县供销社员工一样按行政退休办理!2、由于桥墩基层供销社破产,在我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留职停薪一直在外地工作,与浙江大学茶叶研究所合作),社保被转为个人缴纳户头,至今连续9年未缴纳个人社保费,当下又不可补缴,今等待补缴社保窗口再次开放。”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1.县供销社是事业参公单位,下属供销社是企业单位。个人的退休待遇是和个人身份相关的。2.2019年12月31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67号)文件。自收到文件(2020年1月2日)起,根据省厅文件要求,我县已停止办理县属集体、全民单位正式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业务。 承办单位: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68881520、6887851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