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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0412向乐清市政府问:乐清生育险报销

2021-09-07 08:38栏目:温州民生

Xiang0412乐清市政府问:

你好,女职员在分娩时生育险未交满一年,分娩后待生育险缴满一年后,可否报销?

乐清市医疗保障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女职员在分娩时生育险未交满一年,分娩后待生育险缴满一年后可否报销? “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市医保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您好,《温医保发〔2019〕15号关于印发《温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中规定,生育保险报销根据生育时的参保时长来判断是否享受待遇。生育保险包括生育定额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定额医疗费用报销要求生育时参保人连续参加医疗保险超过6个月以后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报销要求生育时参保人在单位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12个月。根据以上政策以及您自身的参保情况,如果符合要求,请您在生育后一年内进行生育保险报销申请。以上情况在电话中已经告知,您有其他疑问可致电0577-61881370/61600996咨询。承办单位:乐清市医疗保障局经办人:郑扬扬 联系方式:6188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