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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8848458向龙湾区政府问:您好,我之前已在问政平台反应过龙湾区永强大道旁东方明珠城小区

2021-08-07 17:12栏目:温州民生

15858848458龙湾区政府问:

您好,我之前已在问政平台反应过龙湾区永强大道旁东方明珠城小区靠近永强大道这侧停车难的问题,建议交警部门在辅道增设停车位,由于是过年期间,车辆增多,导致实在找不到停车位,2月14号早上8点我的车辆浙C8BW81停在辅道上被交警拍摄违停,请问交警部门能否考虑过年期间的特殊情况,撤销我的这条违停?请切实考虑并不是主观故意违停,实在是由于过年期间车辆增多无处停车。还望换位思考。

温州市交警三大队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您好,我之前已在问政平台反应过龙湾区永强大道旁东方明珠城小区靠近永强大道这侧停车难的问题,建议交警部门在辅道增设停车位,由于是过年期间,车辆增多,导致实在找不到停车位,2月14号早上8点我的车辆浙C8BW81停在辅道上被交警拍摄违停,请问交警部门能否考虑过年期间的特殊情况,撤销我的这条违停?请切实考虑并不是主观故意违停,实在是由于过年期间车辆增多无处停车。还望换位思考”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经查,2021年2月14日上午8时18分许,牌照为浙C8BW81的小型汽车违停在龙湾区永强大道龙湾美居中心附近的路面上(该路段已经设置了禁停标志),交管局三大队辅警巡逻发现该车的违停违法行为,确认该车内无人后,对该车的不按规定停放的违停违法行为进行取证,民警对该车的违停情况进行核实后依法录入了交通违法处理系统,整个处置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当事人反映的车辆不但违规停放在没有停车泊位的路面上,且车辆停放一段时间后也没有立即驶离,因此该车的违停行为事实明确。由于该车的违停事实确实存在,因此交管部门不能进行撤销。 关于当事人反映的在永强大道东方明珠城路段增设停车泊位的建议,经查,当事人反映的永强大道属于交通主干道,根据《温州市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规定(试行)》中关于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条件的相关规定:主干路原则上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对已经设置的,应根据其周边停车场(库)的建设、停车需求和道路条件等情况,逐步减少和撤销道路停车泊位。因此根据规定永强大道东方明珠城路段不适宜施划停车泊位。 另外考虑到停车难问题,当前永强大道(转盘至围垦路段)属于社会车辆错时停放的区域(即19:00-次日07:00时间段内,车辆需要沿边顺方向依次停放)。 2021年2月19日,交管局三大队电话联系了当事人,并就相关情况进行答复,当事人表示已知晓。附2月14日上午8时18分许浙C8BW81小型汽车违停龙湾区永强大道龙湾美居中心附近照片;经办单位: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经办人:潘伟例 联系电话:8637980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