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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派qunzhong向瓯海区政府问:海派嘉园小区不许快递外卖上门

2021-08-07 05:32栏目:温州民生

海派qunzhong瓯海区政府问:

本人住在海派嘉园,业委会及物业公司不许快递外卖上门,导致本人已经支付上门费的物件无法正常投递,甚至有些大件自己根本拿不动,业委会及物业公司的行为对我造成了经济损失,并给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与其多次沟通无果,望政府介入。

其一,业委会说本小区为封闭式小区,故不许快递外卖上门。作为业主及购房者,购房时从未告知,入住后也从未就此投票决议,是否已侵犯我的知情同意权;此外所谓“封闭式小区”仅封闭快递外卖,是否涉嫌职业歧视;再此外,早在201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新建小区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业委会及物业的行为:造成了本已支付运费的业主的经济损失及生活不便,歧视快递外卖工作人员,违背国家相关指导意见。

其二,业委会曾于2020年底进行“业主代表”投票,其中13票同意进入、11票不同意进入、1票弃权,超过一半“代表”已表示同意,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却根据“议事规则”以未超过2/3为由拒不执行。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十一条及十二条,“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该“议事规则”缺乏法律基础,应由全体业主投票并超过一半业主同意。

瓯海区新桥街道办事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海派嘉园小区不许快递外卖上门”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新桥街道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针对你反映的事项,联系了海派嘉园业委会,业委会表示该小区在南门和北门各设立了快递投放点,并且在小区出入口设置外卖临时存放点,如遇快递及外卖需帮助的可联系物业,安保人员会进行协助。另业委会也在研究,与快递公司签订协议,对快递人员核实后发放临时通行证。关于“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也可以通过业主联名的形式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进行表决。承办单位:新桥街道 ??联系方式:8841360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