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伟大复兴向鹿城区政府问:空置房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吗

2021-07-07 15:47栏目:温州民生

伟大复兴鹿城区政府问:

你好,请问一下空置多久的毛胚房可以减免物业费?温州鹿城区有该项规定吗?安置房和商品房一样吗?

市房管局鹿城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物业费问题”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房管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约定由非业主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物业产权交易时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对物业服务费结算有明确的约定。”房开将房屋交付给业主之前的物业费由房开缴纳,之后由业主缴纳。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房管中心 联系方式:88180969 郑海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