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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南南南向市公安局问:乐清市的农业户口迁往温州市鹿城区,需要什么资料

2021-06-07 11:06栏目:温州民生

小南南南市公安局问:

尊敬的市公安局同志:

    我有鹿城区房产建筑面积19.58平方米,分摊占地面积2.8平方米,国有出让,现为乐清市的农业户口,请问可以迁户口去该房产的坐落地址吗?如果可以,请问需要带什么资料?去哪里办理?如果母子两人迁户口,是否需要母子两人到现场办理?谢谢,等回答

区公安分局 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自己在鹿城区房产,性质为国有出让,现为乐清市农业户口,是否可以将户口从乐清市迁往鹿城区,需要什么资料。如果母子两人迁户口,是否需要母子两人到现场办理。”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2021年1月20日与群众小南南南137801*****联系,告知其依据相关政策:在市区具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凭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1.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房屋产权证明(夫妻、子女、父母可以互相凭对方产权房屋落户,房屋已被拆除或属非住宅类、违法建造的,不予办理;房屋有共有人的,需提交共有人同意落户证明);3.随迁人员关系证明。因孩子为未成年人,只需母亲到场办理即可。承办单位:鹿城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联系方式:0577-8829911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