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龙丸丸向瓯海区政府问:景山拆迁户孩子上学问题
星星龙丸丸向瓯海区政府问:
你好,我家房子位于雪山路153弄59号(景山脚下自拆自建房),15年的时候响应政府号召进行了拆迁,现父母居住在集锦家园2-205的临时安置房已有五年,我们夫妻和孩子住在茶山。本来在景山组团6-304还有一套住房,但因为其他原因中途变卖,现在孩子要上小学了,他的户口还登记在景山组团的房子里,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孩子到景山小学就读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属于招生第几批次?望告知,万分感谢!
瓯海区教育局 答复:
信访(咨询)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瓯海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工作人员已你电话联系,对你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2020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及有关问题请到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瓯海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瓯海教育发布” 里对照《2020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温瓯教义〔2020〕92号)。如看了后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电话联系瓯海区义务教育科,电话:0577-88596969、057788599985.瓯海区教育局2020年 5月 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