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cc向鹿城区政府问:拆迁户小孩入学
2021-12-06 20:26栏目:温州民生
xucc向鹿城区政府问:
小孩户口是跟着妈妈登在外祖父名下,由于温瑞大道道路拓宽,原蒲鞋市街道上村路口房屋拆迁,后外祖父购买了其他地方的房屋,户口未迁出,还在上村,当年说是小孩能入读蒲鞋市小学双井头校区,今年9月小孩要读小学了,那报名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属于第几批?
区教育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入学”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区教育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其父母名下无房产,近三年来儿童及其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登记地、居住地均在(外)祖父母房产处的,该房屋产权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到房屋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实行货币补偿、期房安置房收购或者在征收范围外产权调换安置的住宅用房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已出生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其小学入学资格按如下规定处理:需同时符合征收决定公告当年及小学入学当年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保留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小学入学资格。承办单位:鹿城区教育局,联系方式:882628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