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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云凌羽向平阳县政府问:关于鳌江镇水深社区拆迁政策与工作人员说明彼此矛盾的问题

2021-12-06 19:45:46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飞云凌羽平阳县政府问:

你好,我于2020-05-04号在贵平台上提出关于拆迁的一些疑问,当时政府回复是“住户可以自由选择采用建筑面积还是采用4倍占地面积;可以选择产权置换,安置房建设将视选择产权安置的数量启动安置房建设承办单位”。


但为何在实际拆迁协商过程中,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却一口咬定只有货币补偿方案?这个说法是否代表了政府的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二十一条注明了:“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而且之前拆迁公告所提及的《平阳县鳌江镇古鳌头旧城改造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中也有产权置换的方案存在,为何到了实际工作中就变得不翼而飞?这难道不是在侵犯我们百姓的合法权益吗?


能否明确一下,水深社区的拆迁到底是否存在产权置换的方案?若存在的话是否有相关文件或资料说明安置房方案的建设地点、建设时间等具体情况?


谢谢!

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鳌江镇水深社区拆迁政策与工作人员说明彼此矛盾”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鳌江镇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住户可以自由选择采用建筑面积还是采用4倍占地面积;可以选择产权置换,安置房建设将视选择产权安置的数量启动安置房建设,安置房的建设地点为古鳌头范围内。承办单位承办单位:鳌江镇人民政府 , 联系方式:636332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