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叶枯木向鹿城区政府问:垃圾分类,是真分类,还是过程。
一叶枯木向鹿城区政府问:
事情经过:我是一名府东家园的业主,5月13日,物业联系人通知我垃圾不能放楼道,并告知只能定点定时楼下垃圾桶,或者自行提到24小时投放点投放,并且离我最近的24小时投放点位于小区外面,而5月14日,发现楼下垃圾分类的桶已经不见,5月16日,去小区物业反映,告知是街道要求,并且碰到一位中年妇女(自称是街道负责人),并说根据省里文件和市里文件要求,进行定点定时投放,并拿出了文件。文件为温政办发【2019】66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问题1:街道人员告知根据文件第一大点下的第一小点中的第三条规定:逐步推行“定时定点”投放。结合自身实际,属地街道牵头指定“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方案。各住宅小区实施方案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但我们并未进行就已经进行了。而且是在街道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的,想问这是为什么。
问题2:既然是“定时定点”投放,为什么物业里自己就可以配备大型垃圾桶,现在这情况只能是很多业主只能直接将垃圾扔到原先垃圾桶地上。并在我的询问下物业马上把自己所在地大的垃圾桶撤离,请问这位街道负者人,这就是你们主张的垃圾投放方式吗,为什么你说过来监管和协助反而是这样的呢。
问题3:你们口口声声所说的垃圾分类就是说把垃圾扔到小区楼下的垃圾桶需定时定点,扔到分类垃圾桶随便扔就叫分类吗。
垃圾分类不是用来应付检查的,在你的文件里把另一句话划了重点:市财政保障市级宣传经费,并结合财力对工作推进有人、成绩明显的市区街道或住宅小区予以适当“以奖代补”。奖励是为了鼓舞真正做出贡献的人,而不是为了某个利益。请你们也站在业主角度想想,而不是拿鸡毛当令箭,让老百姓误解政府的决定,更希望你们不要自己一套要求别人一套,糟蹋了国家利民的好政策。做好宣传,发放分类小垃圾桶,并上门收垃圾,上门收的同时指导如何分类,经过一段时间大家也都会自己分类了。也请主管部门能好好查查此类情况。
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