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65822717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绿森商城购物不发货不退款,涉嫌非法吸纳公众存款
15265822717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事实情况:
一、本人于2020年7月29日在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APP-绿森商城APP经营的绿森商城APP上,购买苹果11手机64G一部,订单编号867227915960059163902343827付款金额3899元。
二、7月29日购买当天,最迟不超过7日内发货(相关商品页面已截图保存)。 订单付款后,随即收到APP发来短信,短信内容称最晚不超过7日发货。除此之外,商城APP并无其他购买约束要求。双方的订购行为,已形成法律事实合约。
三、截止8月24日,本人一直未收到绿森商城发来的商品,且订单一直处于“待发货”状态。自7月29日至8月24日,与其承诺的7日内发货,绿森已严重拖延27天。本人于8月24日申请退款,至今已申请退款6天,且订单一直处于“退款中”状态。在此期间,本人多次联系商城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均表示尽快发货或退款,并发送了仓库加急处理短信(电话本人均已录音并记录相关人员工号)。同时,在此期间,商城不间断地推送优惠券,诱导广大消费者尽快购买,保值升值。
举报投诉:
本人现通过多渠道投诉绿森商城,消费欺诈,并涉嫌以销售形式非法吸收和侵吞公众存款,并无商品却买空卖空,其目的是恶意占有消费者的血汗钱,性质恶劣!
现要求绿森商城提供自7月8日以来的发货记录和运单以证明其每天的发货量,并在3日内完成以上订单的退款并进行赔偿,同时本人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希望贵单位受理投诉后,核实情况并严肃处理违法商家,当好百姓父母官,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制环境!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8月31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472963532)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后续答复如下: 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商家的合法选择,对同一客户的购买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在绿森商城的页面上已明确限购一件,由于系统查询到您的收货地址存在雷同订单购买数量超过该公司页面限购数量,系统自动判定为订单为同一客户,属于非正常购买客户导致无法发货。您现申请退款,经我局调解人员沟通协调,绿森公司已办理退款成功。本次投诉已处理完毕,我局予以办结。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