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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19921024向瓯海区政府问:小区绿化河道边突然建立垃圾屋是否有合理合规的依据?

2021-11-06 11:48栏目:温州民生

chen19921024瓯海区政府问:

我是南白象街道国宾一号北区业主,近日楼下绿化河道边在未经过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建立垃圾屋,与生活区仅有三四米的距离。在此处建立垃圾回收屋对小区整体的环境、对河道卫生都有很大的影响。物业就此的回复是此处属于小区红线外,红线外的区域这么广,不论是侧门空地还是哪里都可以兴建,选址在此处的依据是什么?是否有经过前期论证?请提供决策依据!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办事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国宾一号北区绿化河道边在未经过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建立垃圾屋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南白象街道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垃圾分类屋距离生活区最少有7米以上,前期建设该分类屋前,物业已经带着部分业主以及业主委员会的人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均无后果。后经多方面考虑及选址,为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最后确地在小区红线外建设垃圾分类屋以便业主投放。投放点内配备有洗手池、清洗池,排水管,排污管以及除臭设备,污水雨水风别进入管道不会对河道及整体环境造成影响,至于红线外任何地方都可以建设这一说法,原本垃圾屋要建设在小区内部因小区内没有合适的点位并且建设分类屋是用于业主日常投放垃圾使用的,选址上必定要考虑到投放要方便,所以并不是任何一个空地都能建设 承办单位: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577-5680110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