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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绿森欺诈客户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关于对温州绿森商城欺诈消费者资金,非法集资的举

2021-10-06 16:40栏目:温州民生

被绿森欺诈客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本人是福建的一名消费者,于2020年9月18日分两单在绿森商城APP购买两只OPPO手机自用(订单编号分别为:422963716004354539232347462、690335516004367186372347462),至今已近60天,绿森商城迟迟未发货,通过在线客服、电话客服,均是千篇一律的会催促却永远无下文,如果要退款则需要60个工作日以上(当然我认为60个工作日也退不了)。此事项已经严重影响了本人的生活,抑郁症复发,绿森商城的所作所为已经是赤裸裸的恶意侵占消费者资金,非法集资,随时卷款跑路,而且又是网络购物平台,让全国人民对温州城市、温州企业、商人的名誉产生极其恶劣严重,请温州政府履行监管职责,帮忙处理此事事项,立刻发货,不要让消费者只能一步步向上级部门、纪委、效能办、反诈等部门投诉或者逼着采取其他手段,万分感谢。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11月13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646262698)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高度重视绿森集团投诉件大幅增加的问题,已成立消费投诉举报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我局立足本局职能,已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予以调解、调查并跟踪处理。 二、针对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政府各相关部门双管齐下,既通过行政约谈,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及时解决投诉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又积极帮扶,日前,温州市金融办主持召开了绿森集团与相关银行和融资担保公司信息沟通会。 三、我局调解人员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诉方因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已明确表示无法优先处理您的订单,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三)项“ 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终止调解的情形,我局依规定予以终止调解,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